您的位置:首页 >校务公开>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开展2024年江北新区孤独症优秀教育论文、案例评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2 09:00:0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24年江北新区孤独症优秀教育论文、案例评选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推动孤独症儿童教育高质量发展,展示教育教学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江北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及江北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将开展江北新区孤独症优秀教育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评选要求

(一)征集主题。在孤独症儿童教育安置与衔接、学校课程与教学调整、教学策略、教学评价、环境创设与支持、校家社协同、职业教育与就业安置、青春期教育、教辅具研发与使用、关键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论文、案例。

(二)内容要求。论文、案例需为原创作品,且尚未在其他平台正式发表或获奖。内容需符合学术规范,条理清晰、论据充分、数据真实、引证翔实,参考文献注于文末。如系课题研究成果,请在文末写明课题相关信息(年份、级别、类别、课题名称、批号及相关证书照片等)。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文章查重率不超过20%,如有抄袭,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三)报送要求。每篇文章篇幅控制在3000—6000字,每名教师限报1篇。

三、其他事项 

1.请各校填写教育论文、案例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 2),于6月4日(星期二)17:00前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btsjy@163.com。江北新区将组织初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

2.论文、案例格式要求如下:标题使用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副标题使用小四号微软雅黑居中;标题下方使用小四号宋体居中注明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论文及案例需包含摘要与3—5个关键词,摘要与关键词使用小四号仿宋;标题层次一级用“一”,二级用“(二)”,三级用“1”,标题仅限三级,一级标题使用小四号黑体,二级标题使用小四号楷体加粗,三级标题使用小四号仿宋;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1.25倍行距。

未尽事宜,请与南京市江北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田静,18805152929。

 

附件:

1.附件:教育论文、案例信息汇总表(1).docx

2.关于组织南京市孤独症儿童教育论文、案例评选的活动通知(1).docx

南京江北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2024年5月22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