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研修】学习政策文件 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于2022年11月1日由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特殊儿童成长规律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律,加快建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根据办学特点,明确了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等5方面评价要点。
为推动江北新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江北新区特殊教育内涵发展,为特殊教育教师在工作中指明方向,2023年2月17日,南京江北新区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下文简称《评价指标》)。
首先由科研资源中心田静主任带领全体老师逐一学习了《评价指标》49条指标要求,在学习过程中,田主任倡导各位老师作为一线特殊教育工作者,要及时关注国家政策文件,了解最新特殊教育工作风向,清楚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的政策导向,并带领大家重点学习了“课程教学实施”和“学生适宜发展”两部分,建议老师们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展过程性评价,实施多元化评价,关注学生在思想道德、知识技能、社会适应上的发展。
随后,由各读书小组自行开展学习,围绕着《评价指标》中的要点进行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发表自己的想法。在学习结束后,通过“悦读·月月读”小组交流单将学习心得记录下来。
在未来,江北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将依据《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持续提高办学水平,促进特殊儿童最大限度发展,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